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 执法监管
【四川】聚力四项举措 推动“利剑”行动见成效
一是聚力宣传培训,落实多方责任。3-6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安全用药技术,督促生产主体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主体责任。7月,公布全省10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10-11月,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案件查办工作视频会,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能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全面培训“利剑”行动现场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执法办案,督促市县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聚力“三查一打”,提升问题发现水平。制订实施省级监督抽查,每月通报抽查结果,共抽查农产品2780批次。组织开展飞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检查6个市19个县(市、区)59家生产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推进暗访暗查,共走访8个市17个县的125家生产主体,发现并移交问题32个。严格检打联动,对部省级各类监测发现的77批次不合格样品,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131批次不合格样品,及时通报相关市(州)溯源查处。
三是聚力隐患排查,狠抓执法办案。实施全面排查,围绕生猪屠宰场、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门店,突出两会和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深入排查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杀虫剂、乱用滥用农兽药、不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非法添加等问题隐患。推进网格化监管,落实“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监管规范,发挥县乡监管员、检测员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实现网格内重点监管对象排查全覆盖。狠抓执法办案,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共享检测、检查和办案信息,实施联合执法,形成严密的质量安全监督查处机制。全省累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739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件,销毁问题产品26吨,罚没326.5万元。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