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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布4起农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年,为切实筑牢粮食生产安全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紧盯农资制售假劣、非法添加、违规使用、标签违法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查处各类农资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常在、高压持续的执法监管氛围。现将2026年全市查办的农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案
2026年2月2日,简阳市农业农村局收到12345政务平台群众投诉,反映在拼多多购物平台四川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未经处方审核直接购买了兽用庆大霉素注射液。经查,该公司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情况属实,其于2025年12月30日购进山东圣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兽用处方药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15件(生产批号:20251101,生产日期:2025年11月07日,产品规格:10mL∶0.2g(20万单位)、5支/盒、120盒/件,批准文号:兽药字150061506),在未按规定审核购买方是否能够提供兽医处方情况下,通过其拼多多购物平台网店销售该批次兽药2件240盒,销售单价为3.5元/盒,销售收入840元,库存13件。2026年4月,简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的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40元、处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劣兽药案
2025年12月,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龙泉驿支队收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不合格兽药产品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N〔2025〕3190号),成都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母仔安散(生产批号:20250810)未检出苍术、山药的显微特征,其结果不符合规定。经查,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生产劣兽药2个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母仔安散(生产批号:20250810)809袋,出厂检验3袋,留样6袋,销售800袋,货值金额为1516.875元,违法所得1050元。2026年2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劣兽药的行为、限期改正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处罚款3033.75元的行政处罚。
成都某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劣兽药案
2026年4月,双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农业农村部2025年第四期、2026年第一期和2025年全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2026〕4-25),成都某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批号为20250901的双黄连注射液送检20支抽检结果为“性状为棕红色的浑浊液体,检出明显可见异物”判定为不合格项目。经查,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劣兽药的违法行为,其生产的批号为20250901的双黄连注射液,一共生产了19490支,留样30支,抽检60支,实际销售了19400支,合计48.5件。销售单价为48元/件,货值金额为2338.8元,违法所得为2328元。当事人生产该批次批号为20250901的双黄连注射液使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已经全部使用完。2026年6月,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和五十六条第一款,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劣兽药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328元、处罚款7016.4元。
成都某饲料有限公司未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生产饲料案
2026年1月,双流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5年9—12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知》(N〔2025〕-3401号),成都某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5年4月11日的“骆驼牌”乳猪配合饲料IX(产品名为骆驼110),检测出违禁药物甲基盐霉素含量为33.8微克/千克,盐霉素含量为1.96毫克/千克。经查,该公司存在未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生产饲料的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该批次“骆驼牌”乳猪配合饲料Ⅸ(产品名为骆驼110)饲料共生产2.4吨,每包净重40千克,共计生产60包,销售单价为158元/包,该批产品的货值金额为9480元。因超过保持期报废了10包,实际销售了50包,违法所得为7900元。2026年1月,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药物添加剂生产饲料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900元、处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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