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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51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考核评审等相关程序,现对7家部级质检中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畜牧环境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等4家机构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复查评审(见附件1)。
二、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技东北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长春)]等2家机构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扩项评审(见附件2)。
三、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吉林省农药检定所、吉林省农学会)[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检验测试中心(长春)]等2家机构发生信息变更(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名单(第十一批)
2. 2025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扩项名单(第二批)
3. 2025年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信息变更情况(第八批)
农业农村部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