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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构建“四位一体”信用体系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聚焦立信、评信、示信、用信等核心环节,“四位一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在统筹提升基层监管效能、加快打造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一、数字化“立信”,建立完善主体档案。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建设的重要任务,系统部署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上线运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平台——“农安台州”,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管理,有力支撑网格化巡查、抽样检测、追溯查询等各项监管工作,提高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截至目前,通过镇(村)摸底上报、县级审核等方式,共建立760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档案,实现了实时查询、动态更新。
二、科学化“评信”,全面精准评价主体。建立分级评价标准。严格落实《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科学规范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划定了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中等)、D级(较差)、E级(差)5个信用等级。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了两大类23项评价指标,既有主体信息、金融纳税、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等基础性指标,也有生产管控、检验检测、质量提升、社会监督、违法违规等质量安全指标。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主要信用信息实现了从公共信用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等平台直接获取,有效避免了二次填报。目前,全市已有1190家生产主体纳入评信,其中A级15家、B级868家、C级307家。
三、多渠道“示信”,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部门信息公开。台州市农业农村、渔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信息,尤其是抽检不合格的生产主体名单,不定期在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公布。基地张贴上墙。全市推行实施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在生产基地上墙农业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示牌,展示信用评价等级、标准化绩效评价等级、检测报告、承诺书等内容。市场赋码亮信。将生产主体信用信息与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等信息结合,实现一码查询、一码展示,便于消费者了解生产主体信用情况,推动生产主体加强自律自控。
四、双驱动“用信”,提高信用监管实效。一方面,强化正向激励,将生产主体信用情况作为分类监管、金融信贷、项目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分类监管方面,对信用等级较高的A、B级主体,采取低巡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D、E级主体和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主体,每年巡查3次以上;在金融信贷方面,创新推出“农安贷”产品,对C级以上的主体给予贷款优惠,半年时间已服务主体73户,贷款金额1亿多元;在项目评定方面,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每个给予3万元奖励,鼓励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另一方面,实行反向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制定《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工作制度》,将“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运输、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等情形纳入“黑名单”管理;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主体,实施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禁止参评文明单位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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